2023年12月8日,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编制了《农业农村用地分类制图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农业农村用地分类制图的基本要求、技术流程、专题图内容确定、专题图制作、专题图输出及质量检查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农业农村用地分类相关专题制图。
本规范立足农业农村用地分类专题制图的全流程,系统规定了空间基准、技术流程、内容确定、专题图制作及输出质量检查等各环节的操作要求。本规范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为统一空间基准,根据制图尺度选用相应的投影方式,并明确了从制图对象确定、数据属性摸清到成图比例尺与分辨率设定的内容准备路径。在专题图制作环节,本规范对制图模板设计、制图综合方法、地图配色原则、符号注记配置及地图整饰要素逐一给出具体规定,同时配套了专题制图示例和符号注记附录,为不同区域、不同用途的农业农村用地分类图件的规范化编制提供可直接参照执行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明确要求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省级以上尺度使用正轴等角双标准纬线圆锥投影,省级以下尺度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分幅编号按国家标准执行。技术流程贯穿专题图内容确定、制作到输出质检的全链条,为各级制图工作提供了标准化的作业路径。
本规范对制图模板的图幅、投影、字体及排版作出可操作的设计指引,提出制图综合的选取与概括方法,规定最小图斑面积为图面4平方毫米、长条形最短边1毫米。地图配色强调整体协调与类别区分,符号注记按点状、线状、面状要素进行分类配置,地图整饰涵盖图名、图廓、图例、指北针、比例尺、编制信息及坐标网线等要素的详细样式要求。
本规范规定专题图可输出PNG、TIFF、AI、PDF等多种栅格或矢量格式,要求避免有损压缩并保存工程文件。质量检查设置自检、预检、验收三道程序,涵盖制图要求、内容方法、符号可读性、整饰完整性和系列图统一性等核查要点。涉及公开展示或出版的专题图,须通过自然资源部门的地图审核并取得审图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