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油气长输管道更新排查评估导则》DB41/T3020-2025,自2026年01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油气长输管道的排查评估、风险等级和管控原则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老旧管道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油气长输管道更新排查评估
a)未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在役油气长输管道
b)定期检验结论为“不允许使用”或“允许监控使用”的油气长输管道
本导则立足于河南省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的现实需求,聚焦老旧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在役管道,建立了一套从排查摸底、评估检查到风险分级、管控处置的完整技术流程。本导则明确了适用范围,特别针对投产运行超过20年或25年的老旧管道、检验结论为“不允许使用”或“允许监控使用”的管道,以及未在检验有效期内的管道。本导则将评估工作划分为企业安全管理、管道本质安全、场站设备和工艺安全、仪表自动化安全四个维度,采用扣分制量化风险,并引入否决项机制,将存在严重隐患的管道直接判定为高风险,最终根据扣分总值将管道安全风险划分为高、较高、中、低四个等级,进而提出更新、整改或持续监控等差异化的管控原则。
本导则规定了评估前须参照附录完成管道排查统计,并以省辖市级行政区域为最大评估单元,从四个专业维度开展系统性安全检查。评估采用扣分法计算总分值,四个维度最高可扣除分值合计1000分,其中管道本质安全单项占400分,体现了对本体状况的高度重视。
本导则将管道安全风险分为四个等级,并设置了五项否决项,包括年度检查或定期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场站内压力管道或压力容器超期未检或等级不合格、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等级不达标等。凡触及否决项的管道,须建议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新或整改,体现了风险管控的底线思维。
依据评估结果,本导则给出了清晰的处置建议。对于高风险和较高风险管道,建议更新或整改,并在整改后须再次评估,若等级仍未降低则建议更新;对于中风险和低风险管道,则要求重点关注风险项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风险处于可控状态,形成了闭环管理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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