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6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河北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工作指引(试行)》冀自然资字〔2025〕37号。适用于经评估无需编制村庄规划(详细规划)的村庄。
本指引确立了河北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定位、编制、审批与实施管理框架。本规定作为无需编制村庄规划的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用途管制及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以严守底线、保护优先、因地制宜为原则,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探索适应不同发展需求的管理深度。成果主要由通则、图则、表格和数据四部分构成,力求通俗易懂、简明实用,便于村庄日常展示与长期公开。本指引注重县域统筹,强化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工作的衔接融合,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深化内容,提高规定的适用性与实效性。
底线约束与空间管控框架
本规定将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刚性控制线,明确消防、抗震、防洪排涝等安全防灾要求,并划定自然灾害风险控制区域。同时,上位规划明确的重大规划项目将被纳入空间管制,其控制范围与管控要求一并落实。此外,土地管理法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法律政策中的禁止与限制行为,将以负面清单形式进行刚性约束。
建设布局与风貌引导要求
在村庄建设边界内,本规定提出宅基地布局要求与用地标准,引导新增宅基地集中布局,并对乡村公共服务、公用设施的选址与配建标准作出指引。乡村产业用地被引导至边界内合理集聚,同时为矿业用地、设施农业用地等明确选址范围或通用约束条件。针对未划入边界的预留机动指标,制定使用正面清单,满足有特殊选址需求的零星文旅、农业设施及民生项目。建筑层面则提出层数、高度、色彩与形式等风貌管控要求,各地可补充容积率、建筑退距等控制指标。
成果形式与动态实施管理
管理规定批准后,组织制订机关需主动向村庄提供“一图一表”,将底线与引导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并在公共场所长期公开以接受监督。本规定可根据项目需要动态增补重点区域图则,提升规划管控精度。实施过程中需适时开展评估,确需修改的按规定程序审批。成果数据以单独附加图层形式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并确保内容不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