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抗震宜居农房设计标准》DB21/T1225-2025,自2026年01月16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抗震宜居农房的设计和既有传统农房的改良提升。抗震宜居农房应基于地域气候、资源、经济、文化差异,因地制宜采用新设计、新体系、新工艺、新模式,实现“结构安全、功能现代、成本经济、绿色环保、风貌协调”的目标。
本标准是对原《村镇建筑抗震设计标准》的全面修订,将适用范围从单一的结构抗震扩展为涵盖建筑、结构、机电、可再生能源及既有农房改造的全专业设计标准。本规范围绕“结构安全、功能现代、成本经济、绿色环保、风貌协调”的核心目标,系统规定了辽宁省农村三层及三层以下低层居住建筑的设计要求。本规范强调因地制宜,充分结合辽宁地域气候特征与农村生产生活习惯,贯穿“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节能理念,从场地选址与规划、建筑平面布局与室内环境、砌体和框架等结构体系的抗震构造措施,到供暖通风、给排水、电气等机电系统设计,以及太阳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均提出了具体技术规定。同时,本规范专设章节对既有农房的抗震加固、功能空间优化、围护结构节能及绿色宜居化改造作出引导,旨在全面提升农房建设质量与居住品质,推动辽宁省农房现代化进程。
本规范突破以往仅关注结构抗震的局限,整合了场地规划、建筑功能、结构安全、机电设备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多专业内容,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农房设计技术标准。其中,建筑专业要求实现寝居分离、食寝分离、洁污分离和人畜分离的现代功能分区,结构专业针对砌体结构、框架结构、钢结构及木结构分别规定了详细的抗震构造措施,如强制设置圈梁与构造柱以增强房屋整体性。
本规范明确要求遵循“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节能原则,通过控制体形系数、窗墙比及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来降低建筑能耗需求。同时,大力倡导利用太阳能、空气能和生物质能,规定宜居农房应结合建筑进行太阳能光热光伏一体化设计,并给出了空气源热泵机组及沼气、秸秆气化等生物质能利用的具体技术参数,推动农房用能结构向清洁化转型。
本规范不仅为新建宜居农房提供了设计标准,还专门对量大面广的既有农房改造作出系统性规定。在结构安全方面,明确了加固前必须进行安全与抗震性能评估,并给出了砂浆条带、型钢加固、面层补强等多种加固技术方案。在功能提升方面,鼓励加设阳光间、门斗等被动式节能措施,并对屋面、外墙的节能改造材料性能及传热系数限值作出明确规定,实现了安全性提升与绿色宜居化改造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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