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绿水青山评价技术规范》DB61/T1984-2025,自2025年05月17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绿水青山评价的总体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规定了评价指标体系的取值规则,描述了评价结果形成规则。本文件适用于绿水青山评价。
本规范确立了绿水青山评价的技术方法体系,以生态空间为统一对象,围绕数量、质量、功能、保障四个维度构建综合指数评价模型。本规范从全省生态空间治理的战略需求出发,遵循导向性、整体性、合理性与可控性四大原则,将森林、草原、湿地、荒地(漠)等生态系统纳入统一测算框架,通过明确指标取值规则、权重计算方法和综合指数合成逻辑,形成一套结构严密、可量化、可比较的评价流程。评价结果以绿水青山指数为核心,综合反映生态空间的现状优劣与可持续发展程度,为各级管理部门掌握生态本底、制定治理策略提供了标准化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构建了以绿水青山指数为总目标、下设四项一级指标的分层评价模型。生态空间数量指数衡量林地、草地、湿地、荒地(漠)的面积规模;质量指数聚焦乔灌木林地、天然牧草地及内陆滩涂等优质生态组分;功能指数从土壤保持、水源涵养、气候调节、固碳释氧四方面量化生态服务能力;保障指数则纳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公益林等保护地规模,体现可持续发展的制度支撑。
本规范为每一项指标提供了明确的数学计算公式与参数取值规则,数据来源限定为国土资源调查、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及自然保护地优化成果,保证基础数据的一致性与权威性。一级指标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权重,二级指标则依据面积占比或功能指标数量进行均权处理,最终通过矩阵运算合成绿水青山指数,评价结果以报告形式呈现并设定等级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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