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印发《四川省非农建设补充耕地指标省级收储统筹调剂管理办法(试行)》川办发〔2025〕41号。
本办法所称非农建设补充耕地指标,是指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各类实施主体依法依规垦造、恢复并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库管理,用于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指标,补充耕地指标库分为省级库、市级库、县级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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