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0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赣农字〔20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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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1.30-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赣农字〔2024〕8号.pdf
本通知由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联合印发,旨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巩固前期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系统完善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制度。本通知围绕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从选址储备、勘测设计、招投标、材料管理、施工监管、工程监理、验收评价、资金使用、上图入库到建后管护等关键环节,逐一明确操作规范与监管要求,着力构建闭环式质量管控体系。同时,本通知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强调群众监督与信息公开,并对廉政纪律和业务培训提出明确要求,以期全面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
以全流程管控筑牢质量防线
本通知将质量监管贯穿项目始终,从源头选址坚持“三个优先、五个严禁”,到施工中推行“四位一体”监督模式和举牌验收制度,再到验收环节强调全覆盖实地核实与群众满意度测评,形成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把关的完整链条,力图消除监管盲区。
以硬性指标规范关键环节
针对招投标和资金使用等廉政风险高发领域,本通知设定了明确的量化约束,如工程施工单个标段投资估算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拨付预付款不得低于中标价的30%等硬性标准,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保障项目规范运行。
以数据赋能提升监管效能
本通知要求加强上图入库数据审核,将项目空间数据与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多部门数据叠加分析,精准剔除禁止建设区域,确保新增建设与改造提升边界清晰。此举借助信息化手段,从技术上杜绝虚报瞒报,推动监管向精准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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