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库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规范》DB34/T5285-2025,自2025年10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水库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查找机制、研判机制、预警机制、防范机制、处置机制、责任机制。本文件适用于大中型水库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建设,小型水库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立足水库运行管理实际,系统构建了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全流程标准化框架。本规范以危险源辨识为起点,通过成立专门工作组、明确辨识对象与方法、建立动态清单,实现对潜在风险的全面查找;在此基础上,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手段对危险源进行风险研判,形成专项档案与评价报告,并落实上报备案制度。此外,本规范还就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评估及现场处置作出程序性安排,最终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各项机制有机串联,为水库安全生产提供规范化管理依据。
本规范要求管理单位成立涵盖多层级人员的危险源辨识工作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系统性辨识,并针对法规更新、要素变化、事故触发等五种情形启动重新辨识。辨识范围覆盖生产作业、构建筑物、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管理设施、管理与环境六大类对象。在风险研判环节,重大危险源直接评定为重大风险,一般危险源则通过LS法或LEC法进行量化评价,并需编制包含工程概况、辨识方法、管控措施及责任体系在内的专项报告,重大风险危险源须向主管部门备案。
本规范构建了自动与人工相结合的监测监控网络,当危险源监测指标达到触发条件并经复核后,按风险等级实施分级预警发布与报告,并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防范机制强调分级管控,由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至部门负责人逐级落实管控责任,同时通过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公告栏、警示牌、岗位告知卡及教育培训等手段实现风险可视化与常态化管理。在处置层面,本规范规定了综合预案、专项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要求及演练频次,事故发生后须启动预案并形成总结报告,最终以涵盖危险源辨识、评价、预警、管控及应急处置的全链条责任制度保障机制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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