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确立了安徽省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的技术体系,适用于省、市、县、乡镇等各级行政区域及特定生态地理单元的核算工作。本规范以客观性、统一性、可比性和循序渐进为基本原则,核算周期为一年。核算流程涵盖明确区域与生态系统类型、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收集基础数据,并依次开展实物量与价值量核算,最终汇总形成生态产品总值。指标体系覆盖物质供给、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三大类,物质供给包含农林牧渔产品、水资源及生物质能;调节服务囊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洪水调蓄、空气净化、水质净化、固碳、释氧、气候调节与噪声消减;文化服务则涉及旅游康养、休闲游憩和景观增值。本规范为每项指标均规定了具体的实物量计算公式与参数来源,并明确了相应的价值量评估方法,如市场价格法、替代成本法及旅行费用法等,同时配套了数据来源、质量控制及成果汇总的完整要求。
核算内容与指标体系
本规范将生态产品划分为物质供给、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三类。物质供给核算生物质、水资源及生物质能供给量;调节服务核算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洪水调蓄等九项生态功能实物量;文化服务则通过旅游人次、游憩时间和景观房产销售等指标量化。指标选取须遵循源于自然生态过程、对人类有益且为最终服务的原则,避免重复计算。
核算方法与价值评估
本规范针对各项指标规定了差异化的实物量核算方法,如采用水量平衡方程计算水源涵养量、通用土壤侵蚀模型计算土壤保持量。价值量核算根据服务类型选取适宜方法,物质供给优先采用市场价格法;调节服务多用替代成本法,如以水库建设成本估算洪水调蓄价值;文化服务中旅游康养采用旅行费用法,景观增值采用市场价值法。对生物质能等核算还考虑了生态损益扣除。
数据质量与成果管理
本规范强调核算数据的来源优先顺序,规定优先使用实测数据与部门统计资料,并须满足HJ 1145的质控标准。空间数据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核算成果包括专题图件、数据表册及综合核算报告。报告须涵盖区域概况、生态系统分布、实物量与价值量核算过程及结果分析。本规范同时提供了大量本地化参数缺省值及数据资料来源附录,增强了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