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技术规范》DB34/T5262-2025,自2025年10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内容、基本要求、技术流程、指标体系、实物量核算方法、价值量核算方法,以及核算数据清单、部分参数参考值、核算报告编制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范围内省、市、县(区、市)、乡镇等各级行政区域生态产品总值核算,也适用于上述各级行政区域一类或几类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等工作。功能相对完整的生态自然地理区域以及由不同生态系统类型组合而成的地域单元,可参照本文件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