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8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厉打击并坚决遏制涉嫌非法占用耕地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做好耕地破坏程度认定、鉴定有关工作,印发《关于严厉打击耕地犯罪做好耕地破坏程度认定鉴定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5〕1号
附件:湖北省耕地破坏程度认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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