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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6.26-国家文物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相关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4〕35号.pdf

2024年6月26日,国家文物局、退役军人事务部为强化部门协作,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中央企业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4〕35号。

本通知由国家文物局与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旨在协同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烈士纪念设施相关文物的普查工作。本通知要求各级部门深刻领会文物普查的重大政治意义,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与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遵循,确保普查任务有序完成。在工作机制上,强调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须主动提供设施资源线索,文物部门则负责实地调查和文物认定,双方形成合力。此外,本通知还对普查后的保护管理与利用作出部署,要求依法划定保护范围、落实管护责任,严禁擅自修缮或迁移已纳入不可移动文物的设施,并对存在损毁风险的设施及时保护修缮。在利用层面,本通知提出要深化英烈事迹研究、提升陈列展览与宣教服务水平,通过创新传播途径,让烈士纪念设施在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中发挥更大作用。同时,本通知明确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须指定专人对接普查工作,保障信息准确、现场调查便利,助力普查高质量完成。

深化普查认识,压实部门分工

本通知强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各级部门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文物部门须按分工要求主动担当,密切配合,共同将烈士纪念设施这一红色资源纳入普查视野,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强化协同与保护,严控修缮迁移活动

本通知要求双方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文物部门在认定与评估中发挥专业优势。对于已纳入不可移动文物的烈士纪念设施,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规定,凡涉及修缮、建设或迁移,均须依法执行,严禁任何破坏或擅自改动行为,以筑牢安全底线。

提升利用效能,明确专人保障

本通知指出,应在普查基础上推动烈士纪念设施的深化研究与展示提升,精心策划精品陈列,优化祭扫参观服务体验。同时,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须落实普查责任,确定专门联络人员对接文物部门,及时提供精准信息,为现场调查创造便利条件。

该通知的发布为烈士纪念设施相关文物的系统性保护与活化利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宏观框架下,该文将烈士纪念设施这一承载英烈精神的重要载体,正式纳入多部门协同推进的专项工作范畴,这有助于全面摸清其文物家底,有效解决了以往可能存在的管理交叉与保护盲区问题。通过厘清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文物部门的权责边界,该通知既强化了文物认定的专业性,又压实了日常管护的主体责任,特别是针对设施破损、失修等风险的严格管控与修缮规定,极大提升了文物安全的防护能级。此外,该文将普查成果向后续的价值挖掘和宣传教育延伸,强调提升陈列展览水平与服务能力,推动红色资源的创造性转化,促使烈士纪念设施从静态保护迈向动态传承。这不仅对赓续红色血脉、增强爱国主义教育实效具有直接推动作用,也为此类特殊类型文物的跨部门协作管理树立了示范样板,带动社会力量更广泛地参与到英烈精神的守护与弘扬之中。

国家文物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相关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4〕35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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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相关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4〕35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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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相关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4〕35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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