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1日,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发布《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整合汇交技术指南》(报批稿)。
本文件提供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整合汇交总体原则、工作流程、成果准备、整合入库、更新、汇交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地方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
本指南提供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整合汇交的全面技术指导,涵盖从前期成果准备到最终汇交的全流程工作要求。本指南以继承、规范化、更新和完整性为总体原则,明确要求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等统一数学基础,并规定了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开展工作的组织方式。本指南强调充分利用已有登记成果,通过数据整理与分析建立工作台账,经数据转换、补充采集、整合关联和质量检查后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同时建立日常更新与定期更新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登记成果的现势性与准确性。
本指南要求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对登记簿册数据、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进行规范化处理。对于缺失信息须通过查找历史资料进行补录,并以不动产单元代码和业务号为纽带,重建空间信息与非空间信息、宗地与权利、权利与权利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最终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本指南规定了土地权属状况更新和界址更新的具体情形。因征收、互换、调整等导致权属变化的,须依据批准文件或协议材料完善地籍调查并办理相应登记;因测绘精度差异造成重叠的,遵循“低精度服从高精度”原则调整;存在权属争议的,划定争议区并设立争议宗地,对无争议部分纳入登记。
本指南明确了以县为单位、经质检合格后逐级离线汇交至省级和国家级主管部门的程序。空间数据须统一为Shapefile格式,属性数据须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成果包须包含加盖公章的报送公文、汇交资料清单及电子数据,确保数据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关联关系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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