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园区低碳零碳运行管理指南》DB62/T5171-2025,自2025年12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给出了园区低碳零碳运行管理的总体原则、规划、实施、核查、改进等信息本文件适用于省内各类园区的低碳零碳运行管理工作。
本指南立足甘肃省各类园区运行实际,围绕低碳零碳目标提出了覆盖规划、实施、核查与改进全流程的系统性管理框架。本指南以分类管理与PDCA循环为总体原则,针对工业园区、农业园区、物流园区、自由贸易园区、科技园区及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分别明确了差异化的管理路径。在规划层面,本指南要求设立管理机构、设定强度趋零目标、编制实施方案,并建立项目准入、碳足迹监测、碳排放核算核查与信息披露及激励机制。在实施层面,本指南从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绿色能源利用、产业转型、污染治理及数字化平台建设等维度提出了具体技术指引,强调通过能源体系优化、资源循环利用与碳捕集开发协同推进园区的深度脱碳。
本指南明确要求依据园区产业性质分类施策,并引入PDCA方法构建管理闭环。规划环节强调目标设定与机制建设,包括建立“园区+企业”两级碳排放统计体系;实施环节则根据六类园区的运行特点,分别给出基础设施、能源、产业及污染治理的具体操作指引。
针对工业园区,本指南重点提出产业原材料低碳化、能源梯级利用及废水废气废渣协同治理方案。对于农业园区,则侧重推广节能农机、光伏温室、测土配方施肥及种养结合的循环农业模式。物流与科创类园区则更关注空间动线优化、智慧能源监控、新能源车辆配置及共享设施池建设。
本指南要求园区定期开展管理与运行情况双维核查,参照附录指标对碳排放目标、机构制度及数字化平台进行审核,并运用5Why分析法对问题进行溯源。后续须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部门,细化改进措施并跟踪落实进度,确保管理体系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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