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6日,天津市规划资源局为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天津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活动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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