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性环氧改性微表处施工技术规范》DB61/T2004-2025,自2025年05月1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水性环氧改性微表处施工的基本要求、材料、配合比设计、施工和质量控制的要求,描述了对应证实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路面养护工程。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水性环氧改性微表处施工技术的全流程管控要求。作为一种采用专用机械将水性环氧改性乳化沥青、集料、填料等按比例拌和摊铺的新型薄层罩面技术,本规范从材料选用、配合比设计到现场施工、质量控制均提出了明确的技术指标与操作准则。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公路路面养护工程,依据矿料级配将微表处划分为 MS-2、MS-3 和 MS-4 三种类型,分别对应不同铺筑厚度与适用场景。同时,本规范强调水性环氧改性乳化沥青须满足“慢裂快凝”要求,并对施工环境温度、原路面病害处治、试验路铺筑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管理等基础条件作出了刚性约束。
本规范详细规定了水性环氧树脂、改性乳化沥青、集料、填料及外加剂等原材料的性能指标和选用原则。明确水性环氧改性乳化沥青由 A 组分与 B 组分混合制成,要求水性环氧树脂有效含量不低于改性乳化沥青的 6%。集料须选用坚固耐磨的玄武岩等岩石加工,填料以矿粉、水泥为主,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配合比设计方面,本规范给出了初选级配、拌和试验、黏聚力试验及确定最佳油石比的完整技术流程,确保混合料达到规定的路用性能要求。
本规范对车辙填补及拌和摊铺作业提出了精细化的操作规程。深度大于 10 mm 的车辙采用 V 型摊铺槽填补,并须待 7 日后方可进行上层微表处施工。拌和时需严格控制固化剂加入后的使用时限,摊铺应按配合比匀速作业,及时处理接缝平整度。质量控制上,本规范明确了施工过程中原材料及混合料性能的检验频率、质量要求与检查方法,并在施工后对开放交通时间及缺陷修补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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