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河谷型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地质评估技术规范》DB63/T2481-2025,自2025年1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河谷型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地质评估的总则、地质环境与地下空间调查、地下空间资源地质适宜性评估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河谷型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地质评估。
本规范立足青海省河谷型城市的地质特点,系统构建了地下空间资源地质评估的技术框架。本规范围绕“调查—评估—成果”三大环节,明确了地质环境与地下空间调查的要素、深度与方法,规定了地形地貌、工程地质、特殊土、水文地质、地质灾害、活动断裂及地震效应七类因子的量化分级标准,并采用多因子加权指数和法计算适宜性指数,据此划分适宜性等级。本规范还提供了资源总容量与可供开发总量的评估模型,最终要求形成评估报告与图件,为地下空间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本规范要求调查范围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并充分利用既有地质资料。调查核心在于查明城市建筑物基础、已有地下设施、河谷水文地质条件、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及地下文物等要素的占用体积,据此分层估算地下空间资源总容量,并扣除已用、避让、保护及预留等制约容量,得出可供开发的地下空间总量。
本规范构建了由地形地貌、工程地质、特殊土、水文地质、地质灾害、活动断裂和地震效应构成的一级与二级因子评估体系。每项二级因子均设定了具体的量化分值表,如地基承载力、土体结构、地下水埋深与富水性等,并通过权重分配与加权计算,最终依据适宜性指数将评估区域划分为适宜、较适宜、适宜性差和不适宜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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