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30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为进一步提升乡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合理安排乡村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推动乡村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标准和项目用地报批控制标准统一,探索推进乡村建设用地混合利用,结合河南省实际和相关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起草《河南省乡村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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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引旨在提升河南省乡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一规划控制与项目报批标准,并探索建设用地混合利用路径。本文适用于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系统规定了农村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产业用地及交通运输用地的规模、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与建筑高度等核心控制指标。其中,农村宅基地按独户与集中住房分为两类进行差异化管控;公共服务设施涵盖村委会、教育、医疗、文体及养老等类型,分别明确用地上限;产业用地则对商业、物流及工业项目设定了相应的投资强度与空间效率要求。此外,本指引还创新性地提出了宅基地与商业、工业与仓储等用地之间的兼容性规则,明确了不同功能混合利用的面积与建筑规模比例上限,为乡村土地灵活高效利用提供了依据。
农村宅基地与公共服务设施管控
本指引将农村宅基地划分为独户住房用地和集中住房用地两类,并分别设定了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以保障相邻房屋的采光与通行需求。在公共服务设施方面,针对村委会办公、幼儿园、小学、初中、医疗卫生设施、文化活动站、健身广场及养老院等,均制定了详细的用地面积、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等控制标准。其中,特别规定村庄健身广场宜与绿地结合设置,单个面积不宜大于800平方米,人均总面积不宜高于3平方米。
产业用地与交通运输用地规范
对于商业服务业、物流仓储和工业项目,本指引分别给出了容积率、建筑系数和绿地率等用地强度控制标准,旨在促进产业集聚和土地高效产出。在交通运输方面,明确了公路建筑退让红线距离、农村公路及镇村道路的用地指标,并对城乡客运首末站、汽车客运站和公共停车场的用地规模进行了规范,以保障乡村交通体系的完善与顺畅衔接。
建设用地混合利用规则
为增强土地利用弹性,本指引明确了五类用地的兼容性控制要求。一类农村宅基地可兼容不超过总面积30%的商业服务业功能;二类农村宅基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可兼容行政办公及公共服务等功能,兼容面积上限为7%;物流仓储与工业用地可在规定比例内互相兼容,并允许配建必要的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但兼容建筑面积均须控制在项目总建筑面积的30%以内。
该指引的出台为河南省乡村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提供了统一、量化的技术标尺,其影响深远且务实。首先,该文将规划编制标准与项目报批控制标准进行衔接,有效解决了长期存在的“规划与供地两张皮”问题,使得乡村建设项目的落地审批有据可依,大幅提升了行政效率与规划权威性。其次,该指引通过精细化的分类控制,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项目设定差异化的容积率与用地规模,将有力引导乡村公共服务向集约化、标准化迈进,避免建设用地的低效铺张。最后,该指引探索的用地兼容性规则具有突破性意义,明确了一类宅基地兼容商业、工业兼容物流仓储等混合模式的比例上限,这为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微观的空间载体政策支持,既盘活了存量闲置宅基地的潜在价值,也为乡村振兴中的新产业、新业态落地创造了合法合规的弹性空间,有助于在严守用地底线的前提下激发乡村内生发展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