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等学校智慧教学环境建设规范》DB13/T6153-2025,自2025年09月11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高等学校智慧教学环境的分类,规定了教学环境的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信息网络等基础条件和显示系统、音频系统、智能化控制系统以及系统集成的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指导高等学校智慧教学环境的建设与设计。
本规范系统界定了河北省高等学校智慧教学环境的建设框架与技术准则。本规范从物理空间、网络感知、教学应用到数据平台,提出了覆盖智慧教室、微格教室、智慧实验室与智慧语音室四类环境的全链条建设要求。在物理层面,本规范对供配电安全、智能用电管理、桌椅配置、空气与光学环境调控作了具体规定;在网络与物联层面,明确了信息网络、云桌面、智能控制与物联网感知系统的功能构成与性能指标;在教学交互层面,对显示系统、板书数字化、录播互动及学情智能分析等提出配置标准;在数据层面,倡导采用“云边端”架构构建数据中台与智能管理云平台,以支撑教学诊断与精准管理。此外,本规范还给出了各类教学环境的基本系统设施配备清单及测试依据,为省内高校的智慧教学环境规划、设计与验收提供了操作遵循。
本规范对建筑的物理基础条件与智能化管控作了深度融合规定。供配电系统须具备漏电、过载等多重保护与灭弧技术,并建立可实时监测能耗、远程控制的智能用电管理体系。环境调控方面,空气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空调与照明系统需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课表联动与无人自动关停,声学与遮阳系统也明确了相应的特性指标与安全环保要求。
网络系统以二级标准为基础,配置网络时钟与云桌面维护,并由集成多功能的智能控制主机实现统一调度。教学显示系统依据教室体型给出屏幕选型方案,需支持板书数字化、多教室互动录播及虚拟仿真教学。课堂学情分析系统可通过行为识别与语音转写,生成师生教学行为画像与趋势分析,实现数据驱动的教学反思。
实施时,本规范将教学环境细分为智慧教室、微格教室、智慧实验室及智慧语音室,明确各自的应用功能重点与系统组成清单,允许学校根据自身需求灵活选配,兼顾了建设的统一规范性与多元场景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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