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公共卫生间运行及管理规范》DB37/T4911-2025,自2025年10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公共卫生间的类别划分、基本要求、保洁作业、作业质量、监督和评价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的城市公共卫生间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其他管理单位管理的公共卫生间参照执行。
本规范立足山东省城市公共卫生间运行管理的实际需求,系统规定了从类别划分、基本要求、保洁作业、作业质量到监督评价的全链条管理要求。本规范将公共卫生间划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并明确了独立式、附属式、移动式等不同形态的管理定位,强调管理单位须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机制,配备经岗前培训合格的保洁人员,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标志标识规范。在保洁作业方面,本规范针对不同类别提出差异化频次要求,对作业流程、工具使用、特殊天气应对及消毒工作均作出细致规定,并制定了涵盖内部环境、厕内设施、管理间及周边环境的质量控制标准,通过日常监督与投诉处理机制保障管理实效。
本规范要求管理单位建立长效保洁与维护制度,配备合格保洁人员并建立补位制度,同时针对用厕人数激增、断水断电等突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保洁人员须经岗前培训,掌握保洁流程及设施识别能力,每日按要求完成作业并记录。设施设备方面,主体建筑、卫生洁具、照明通风等须保持完好,报修须在2小时内响应,停用时应设置提示标志并引导至附近卫生间。
本规范按类别实施差异化管理,一、二类公共卫生间实行即脏即清并每周全面清洗消毒,三类则按每日四冲四扫执行。作业流程从早7时前首次保洁开始,依次完成便器冲刷消毒、设施清洁、物品补充、地面拖洗及除臭灭蝇,开放期间持续进行周边清扫、墙面清洁、高频接触面消毒等作业,并在午休前后及下班前开展多次巡查与末次保洁,确保全过程质量受控。
本规范明确了内部环境无异味、门窗洁净、墙面地面无污迹、厕位畅通完好等具体质量标准,对纸篓容量、无障碍设施开放、管理间使用及周边环境整洁度均提出量化或刚性要求。监督层面,本规范要求依据考评制度定期检查运行管理及工作质量,对发现的问题和市民投诉须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形成管理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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