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预拌砂浆技术规程》DB32/T5178-2025,自2026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原材料、生产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控制及质量验收。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中使用的预拌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地面砂浆和普通防水砂浆的生产和应用。
本规程规定了预拌砂浆从原材料、生产、施工到质量验收的全链条技术要求,适用于江苏省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砌筑、抹灰、地面及普通防水砂浆的生产与应用。本规程替代了DGJ32/TJ196—2015,主要更新包括:新增铁尾矿砂、再生微粉、纤维等原材料技术要求并明确组批规则;删除了特种砂浆条款;新增普通防水砂浆施工与验收内容。本规程将预拌砂浆分为干混和湿拌两大类,按用途细分砌筑、抹灰、地面和防水砂浆,其中抹灰砂浆又按厚度和施工方法进一步分为普通、薄层及机喷砂浆,并系统规定了相应的性能指标、配合比设计原则和绿色生产要求。
本规程按干混和湿拌两大体系对预拌砂浆进行分类标记,并针对不同用途砂浆的抗压强度、抗渗压力、保水率、凝结时间、拉伸黏结强度、收缩率等关键性能给出了量化指标。干混砂浆保质期为3个月,超期需复验;湿拌砂浆则规定了稠度允许偏差及保塑时间要求,机喷抹灰砂浆还额外规定了喷射工艺参数。
本规程对水泥、细骨料、矿物掺合料、外加剂等原材料提出了严格的准入标准,明确禁用钢渣砂等有害材料,并对再生细骨料、铁尾矿砂、再生微粉、合成纤维等新型材料的应用条件作出规定。生产过程须采用计算机自动配料,计量精度需定期校验,并针对干混和湿拌生产线分别制定了混合时间、含水率测定及设备清理等具体操作要求。
本规程按砌筑、抹灰、地面和防水四大工程类型,详细规定了施工准备、基层处理、砂浆搅拌、涂抹或砌筑工艺、养护措施等全过程操作要点。重点强调了不同环境温度(低于5°C或高于30°C)下的施工注意事项,以及灰缝厚度、分层抹灰厚度、一次铺浆长度、喷涂抹灰顺序与距离等关键工艺参数。
本规程统一了各类预拌砂浆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取样数量、试块留置及强度评定准则。抹灰工程除抗压强度外,还强制要求进行实体拉伸黏结强度检验;防水砂浆则需进行抗渗压力评定。对试块不合格的情形,允许采用现场检测方法进行补充判定,并明确了各分项工程验收时应遵循的国家现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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