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日,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编制了《耕地质量退化监测与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退化耕地各分区的监测评价指标框架、指标内容、指标权重与退化等级划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东北黑土、南方红黄壤以及北方次生盐渍化耕地质量退化的监测与评价。
本规范规定了退化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的完整技术框架,适用于东北黑土退化区、南方红黄壤酸化退化区及北方次生盐渍化退化区的耕地质量退化监测与评价工作。本规范从农业生产角度出发,通过综合指数法对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础设施构成的综合生产能力进行等级划分。通过层次分析法与专家咨询法确定指标权重,采用累加法计算退化耕地质量综合指数,将耕地质量划分为五个等级,并通过对比不同时期综合指数变化来判定耕地退化程度,为退化耕地的精准识别与分类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本规范将全国退化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划分为东北黑土退化区、南方红黄壤酸化退化区及北方次生盐渍化退化区,充分考虑了不同区域的退化主导因素与土壤类型特征。各分区分别设定针对性表征指标,如东北区关注黑土层厚度和土壤有机质衰减,南方区聚焦土壤酸化与耕层厚度变化,北方区侧重盐分积累与碱化程度,实现了监测评价的因地施策。
本规范建立了由10项表征指标和23项评价指标组成的双层指标体系。表征指标直接反映各区域耕地退化的核心特征,评价指标则覆盖立地条件、土壤属性、田间设施和生物多样性等关键因子,两者协同配合,既突出退化主因,又确保评价的全面性与系统性,为退化耕地质量综合评判提供了完整的数据支撑。
本规范采用层次分析法构建判断矩阵,结合专家咨询确定各指标权重,通过累加公式计算退化耕地质量综合指数,将质量划分为五个等级。在此基础上,引入时间维度对比机制,通过计算历史时期与现状时期综合指数差值来量化耕地退化程度,并依据附录E的分级标准判定退化等级,实现了从静态定级到动态评估的技术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