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3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为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技术委员会在开展标准研制、推动标准实施等工作中积极作用,印发《关于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标委发〔202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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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意见是新时期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旨在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本意见围绕技术委员会体系优化、职责强化、队伍建设、秘书处支撑和管理规范五个维度,系统部署了十五项重点任务。本意见强调统筹规划布局,推动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和社会事业领域技术委员会建设,同时注重存量结构优化与动态调整;着力提升标准质量水平,强化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将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注重国际标准化能力提升,促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为标准化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优化技术委员会体系布局
本意见提出统筹规划技术委员会专业领域布局,重点优化第二产业存量结构,加快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和社会事业领域建设,适度提升其总量占比。实施分类建设,根据标准化工作需要,分别组建标准化总体组、与国际对应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工作组及标准化项目研究组,满足交叉学科融合、新业态新技术发展等不同需求。同时,根据国际对应关系变化和产业发展,对技术委员会进行动态调整,推动相关联技术委员会建立联络机制,加强横向沟通合作。
强化标准研制与实施应用职责
本意见要求强化标准体系协同推进,依体系推进标准制修订,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衔接,协同推进国家和行业标准发展。着力提升标准质量水平,落实标准全生命周期各环节质量管理,突出立项工作的实施效果导向,提升标准科学性、时效性、公开性和严谨性。强化标准宣贯培训力度,综合运用新媒体传播形式开展解读,推动标准贯彻实施,畅通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开展标准复审以动态完善标准内容。
加强人员队伍与管理规范建设
本意见要求优化委员组成结构,广泛吸收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及科技领军人才参与,促进标准化工作区域协调发展。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运用“委员课堂”平台开展基本能力培训,做好高水平人才储备。秘书处承担单位应充分发挥支撑作用,配备专职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建立激励措施。同时,规范技术委员会日常运行,强化考核评估与结果运用,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开展有偿署名、竞价排名等违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