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9日,海洋行业标准《南极地理实体识别规范》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南极地理实体类型及分类体系、南极地理实体识别标志编制方法和南极地理实体类型识别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我国在南极陆域(含冰下)和海域所发现的地理实体的通名命名。
本规范规定了我国南极地理实体识别与通名命名的技术准则,适用于南极陆域(含冰下)和海域所发现地理实体的命名工作。本规范从实体分类、识别标志编制到类型识别方法构建了一套完整的技术体系,确立了南极地理实体类型的选择遵循齐全性、典型性、可判读性、差异性和可命名性五项原则,并将90个实体类型按国家标准归入2个门类、15个大类。本规范着重规范化了识别标志的组成与制作要求,通过释义描述与识别标志图相结合的方式,为海岸、突入海域、海下、冰雪覆盖区、水体等各类地理实体提供统一的影像、地形判读依据,从而保障我国南极地名命名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一致性。
本规范依据五项原则筛选确定了90个南极地理实体类型,涵盖从海岸、海底、冰下到陆域人工地物的完整谱系。
本规范明确了识别标志由释义及特征描述与识别标志图两部分组成。释义部分对每个实体类型进行概念阐释并说明同类异种间的区别,识别标志图则根据实体特征综合运用遥感影像图、三维影像图、晕渲图像、路径剖面图或实景照片等多种形式。制作过程严格遵循直观性、差异性原则,针对无显著地形变化的实体优先选用遥感影像图,对地形起伏显著的实体则须包含三维影像和路径剖面图,海底与冰下实体则依赖晕渲图像进行展示。
本规范对十五大类地理实体分别制定了识别标准,覆盖海岸、突入海域、被陆地部分环绕的水域、适合停船登岸处、海水包围的岛屿与礁石、狭长海域、海下地形、冰雪覆盖区、冰雪出露区自然地物、倾斜面、岩壁、平面状地形、凹陷地形、水体以及陆域人工地理实体等全部类型,每一类均通过对应的释义描述与识别标志图表提供具体的判读指引,确保命名者能够依据遥感影像和地形数据准确识别实体类型并赋予恰当的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