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路隧道监控量测技术规程》DB14/T3510-2025,自2025年10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隧道监控量测基本要求、监控量测项目、频率及精度、监控量测方法、断面布置、控制指标、数据分析及反馈、监控量测成果等。本文件适用于以钻爆法为主要开挖手段的公路隧道,采用其他工法施工的隧道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确立了山西省以钻爆法为主要开挖手段的公路隧道监控量测技术体系,涵盖从实施准备、项目分类、方法选择、断面布设到数据分析与成果提交的全过程。本规程将监控量测项目明确划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两大类,并对洞内外观察、拱顶下沉、周边位移、地表下沉等常规项目的方法、频率及精度作出了详细规定。同时,本规程积极倡导并系统规范了自动化监控量测技术的应用,对自动化系统的设计、设备选型、安装埋设、组网调试及运行维护提出了全面的技术要求。本规程还建立了基于累计变形量、变形速率和时程曲线的控制指标与分级预警管理体系,旨在通过实时、连续的数据采集与信息反馈,为隧道施工安全及支护参数优化提供量化依据。
本规程明确将监控量测分为必测与选测项目,必测项目主要聚焦于洞内外观察、拱顶下沉、周边位移及地表下沉等核心安全指标,而选测项目则涵盖结构内力、接触压力、锚杆轴力等用于深入分析围岩稳定性的内容。在方法上,拱顶下沉与周边位移等变形监测推荐采用精度更高的全站仪,尤其是在三车道及以上隧道。同时,本规程着重强调在新技术的应用上,宜在浅埋偏压、软弱破碎、工法转换及运营期健康监测等特殊环境或高风险区域,优先采用自动化监控量测技术。
自动化监控量测部分是本规程的核心亮点之一,系统阐述了从前端传感器、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到后端系统软件的整体架构。本规程对设备的环境防护等级、数据存储能力、供电方案及通信方式均设定了具体指标,例如要求现场设备箱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且数据存储空间应满足不少于90天的需求。在实施层面,本规程对传感器的安装、线缆的敷设以及系统的组网调试给出了严格的操作指引,确保自动化系统在恶劣的隧道施工环境下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本规程建立了完整的监控量测控制指标与预警管理体系,为拱顶下沉、周边位移及结构受力等项目设定了具体的控制基准值,并允许根据现场实测数据进行动态修正。预警管理上,本规程依据累计位移量、位移速率及其时程曲线态势,将围岩稳定性分为不同的预警等级,并规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此外,本规程强调信息反馈的及时性,要求日报在当日监控量测完成后12小时内报送,而紧急预警信息则需在发现警情后2小时内完成报送,以此形成快速的决策响应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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