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基层防汛应急预案编制指南》DB41/T2845-2025,自2025年09月22日起实施。
本文件给出了基层防汛应急预案编制的总体原则,提供了编制程序、预案内容和预案实施的建议。本文件适用于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防汛应急预案的编制,其他防汛预案编制可参照使用。
本指南围绕县、乡、村三级基层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确立了从成立工作组、风险识别、预案编写到发布备案的完整编制程序,系统规定了预案内容与实施要求。本指南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根本原则,强调简明实用、风险导向、责任明确、衔接联动,旨在为基层单位应对洪水、内涝等防汛突发事件提供一套全面且可操作的行动方案编制规范。本指南将预案内容聚焦于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送及后期处置等关键环节,并对县、乡、村不同层级预案的侧重点作出差异化指引,明确了预案宣贯、汛前准备、演练评估及持续改进等实施保障要求。
本指南明确了基层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应从成立工作组起步,经资料收集后进入防汛风险识别和应急资源调查阶段。县、乡、村三级需排查辖区内防汛风险点及重要保护对象,建立风险台账,并对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城市内涝等灾种风险进行分析。同时,要对辖区内可调用的救援队伍、物资装备、避难场所等应急资源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并建立台账,为预案编制奠定基础。
本指南对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作了差异化安排。县级预案强调编制目的、组织职责、预警响应、信息发布及后期处置的全流程管理;乡镇级预案侧重洪涝灾害处置的责任主体、风险防控措施和具体抢险处置程序;村(社区)级预案则与群测群防体系相结合,宜采用“一张图”或“明白卡”的形式,明确转移安置路径和避险点等核心信息。本指南鼓励利用信息化平台实现纸质预案的数字化。
本指南规定,县级预案应将防汛应急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四级至一级,明确各级别的启动条件、会商研判程序及响应措施,响应行动涵盖指挥部署、险情处置、转移安置、新闻宣传等内容。在预案实施方面,本指南要求每年汛前对风险点和应急资源进行排查准备,明确预案每三年至少演练一次,并规定在法律法规修订、灾后复盘发现偏差或辖区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下及时修订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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