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湿地资源资产经济和生态价值核算规范》DB41/T2888-2025,自2025年09月2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湿地资源资产经济和生态价值核算的相关概念、基本要求、技术路线、实物量统计、价值核算方法等。本文件适用于湿地资源资产经济和生态价值核算。
本规范规定了河南省湿地资源资产核算的总体框架与技术方法。本规范立足湿地资源的经济与生态双重属性,构建了涵盖实物量统计与经济价值、生态价值量化的完整核算体系。核算工作以国土变更调查、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等成果为基础,通过划分核算单元、确定价格体系与核算参数,分用途、分类型统计湿地实物量,并分别计算使用权经济价值及供给、调节、支持、文化四类服务生态价值,最终形成报告、数据表、图集与数据库等成果,为我省湿地资源资产的科学管理与经营决策提供标准化依据。
本规范明确了核算须遵循目的性、衔接性与可比性原则,将核算任务分为经济实物量、生态实物量统计及经济价值、生态价值核算。核算对象涵盖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内陆滩涂及相关陆地水域。核算单元以不打破湿地图斑边界和行政区划为原则,最小可至图斑单元,基准时点宜选取资料较完善年度的12月31日。
经济价值核算通过湿地面积与基于基本地价及工程价格构建的清查价格相乘得出。生态价值核算则构建了由4个一级指标和15个二级指标组成的框架,包括用水供给、固碳释氧、水源涵养、土壤保持、休闲游憩、旅游康养、生态溢价等,依据不同类型湿地的服务特点选择指标,并采用市场价值法、成本替代法、旅行费用法等相应公式分项核算后累加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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