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砂石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指南》DB41/T2889-2025,自2025年09月22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砂石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原则、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运输方式及监管、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指导。本文件适用于砂石工业中机制砂石生产企业及砂石矿山的大气污染防治。
本指南立足砂石工业全过程污染防治,系统构建了覆盖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运输监管及环境管理的技术体系。本指南强调以密闭、封闭和高效收集为基本手段,将无组织排放管控与有组织排放深度治理有机结合,力求在各产尘节点实现“应收尽收”。本指南以机制砂石生产企业和砂石矿山为主要适用对象,从原料选择、绿色矿山建设、干法制砂优先、破碎筛分设备选型与布置,到物料储存、输送、生产加工的无组织尘源封闭,再到袋式或滤筒式除尘的高效过滤及二次污染防治,均给出了明确的技术指引。同时,本指南对清洁运输方式、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以及企业环境管理制度、自行监测与台账记录等提出了规范化的操作指南。
本指南确立了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与环境管理相结合的全过程防治原则。在源头端,倡导采用低尘爆破、三段闭路破碎、优先干法制砂等工艺,并尽量去除原料中的泥土杂质;在过程端,要求各产尘点配置废气收集设施,治理设施与工艺设备联动运行;在末端端,明确了袋式或滤筒式除尘器的设计与选型要求;在管理端,细化了日常巡检、废水收集处理及固废综合利用的制度安排。
本指南对无组织排放实行全链条封闭管控,要求粉状物料密闭储存、粒块状物料封闭储存,厂内物料输送采用封闭皮带或气力等方式,铲装、运输、下料等环节采取干雾抑尘或苫盖措施,厂区道路保持硬化与清洁。对有组织排放,明确破碎、筛分、制砂等工序含尘废气须经袋式或滤筒式除尘器处理,滤料宜选用覆膜材料,设计除尘效率不低于99.9%,并须对除尘灰实行闭式输送或集中收集,防范卸灰环节的二次污染。
本指南提出运输环节的清洁化导向,倡导优先采用铁路、水路、管状带式输送机等运力,汽运车辆须达国五及以上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须达国三及以上标准并鼓励新能源替代。在监管层面,指导企业按规范建设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建立进出厂车辆与移动机械的电子台账并长期保存,同时在主要产尘点安装视频监控,并将有组织排放口按排污许可要求配置连续监测系统并联网,形成监控与执法的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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