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0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2025版)》。
本指南系统规定了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申请核发、变更和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办理规程,适用于需由省级受理和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本指南以《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整合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合并办理机制,明确了适用范围涵盖国务院或国家部委审批核准备案且由省厅办理、跨省辖市以及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的三类项目。本指南详细列明了申请材料清单,规范了“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的基本办理流程,承诺核发事项7个工作日、变更注销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全程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审批结果可获取电子证照或纸质文书,且办理不收取费用,为申请单位提供了清晰、完整的操作指引。
业务类型与受理范围
本指南涵盖三项核心业务:核发、变更和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均属行政许可事项。受理范围重点包括三类情形:一是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且自然资源部授权省厅办理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二是项目范围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的建设项目;三是申请用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的建设项目,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需由省厅审查后转报自然资源部复函批复再行核发。
办理流程与办结时限
本指南实行“前审后批”模式,核发事项流程分为申请与受理(5个工作日)、审查与决定(2个工作日)两个环节;变更与注销事项的申请与受理环节压缩至3个工作日。申请单位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审查无意见即予受理;若需补正,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告知书,申请单位须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省厅承诺核发事项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变更和注销事项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可延长10日。
申请材料与审批结果
本指南针对核发、变更、注销三类申请分别制定了材料目录,核发申请需提交申请表、申请报告及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相关的论证材料,变更和注销申请则需提交对应的申请表、申请报告及原意见书等。审批结果包括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变更换发新证、注销核发《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未通过审查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全程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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