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5日,浙江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分类系统(试行)》
《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分类系统(试行)》以保持高级分类稳定、土壤发生过程与生产实用性并重、继承和发展并重为原则,土类、亚类、土属名称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分类系统(试行版)》保持一致,土种沿用浙江省二普土种名称,便于实际应用与三普成果图件的编制,并建立了浙江省土种与采用国家土种命名方法确定的土种参比关系。对于受人为扰动明显、非自然因素作用形成的特殊土壤类型,则通过新增土壤类型命名。我省此次土壤分类系统共设5个土纲、8个亚纲、12个土类、25个亚类、74个土属、252个地方土种。与二普相比,共撤并土种33个、新增土种13个、新增变种15个、调整分类或名称19个。此次土壤分类系统的制定为我省土壤三普成果编制工作奠定了重要的技术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