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绿地碳汇计量监测技术规范》DB11/T2468-2025,自2025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绿地碳汇计量监测过程中碳库的选择、计量与监测、数据管理与归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城市绿地的碳汇计量监测。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绿地碳汇计量监测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北京市城市绿地碳汇的系统性核算与动态评估。本规范明确了地上生物量、地下生物量、枯落物和土壤有机质四个碳库的选择原则,要求一旦选定碳库须连续开展计量与监测。在操作层面,本规范系统提出了样地与样方随机抽样的布设方法、各植被层与土壤层的调查指标及精度要求,并给出了从乔木、灌木、竹类到枯落物、土壤有机碳库储量的完整计算公式与参数选取规则。同时,本规范统筹考虑了养护管理过程中化石燃料使用所产生的碳排放,建立了净碳汇量的核算方法,以科学判定绿地在监测期内的碳源或碳汇属性,并规定了监测周期、复位率要求及数据管理与归档制度。
本规范要求城市绿地碳汇计量应综合考虑乔木、灌木、竹类的地上地下生物量,以及枯落物和土壤有机质四个碳库。在开展工作时,应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布设样地,以各类绿地面积作为权重,抽样比例不低于10%,并针对不同植被类型和调查对象规定了差异化的样地、样方面积与布设方式。
本规范提供了从单木到群落再到景观尺度的碳储量逐级推算公式。针对乔木层,根据胸径、株高通过异速生长方程计算生物量,并结合树种含碳率与根茎比分别求得地上、地下碳储量;灌木层、枯落物层和土壤层均设定了相应的生物量获取与有机碳密度计算方法。同时,本规范对养护过程中汽油、柴油等化石燃料消耗产生的碳排放量给出了量化公式。
本规范实行定期监测制度,要求每五年重新调查评估一次,样地与样木复位率均应达到90%以上,若土壤碳库稳定则可不连续监测。所有计量监测原始记录和台账须明确数据来源与责任人,并进行电子化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以确保数据全程可追溯。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