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系统分类制图技术规程》DB11/T2438-2025,自2025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系统分类制图的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内容与指标、信息采集、质量检查、成果汇交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各级行政区域、重要生态空间等各区域单元的生态系统分类制图工作。
本规程确立了北京市生态系统分类制图的完整技术体系,旨在构建全市统一的生态系统分类一张图。本规程以数字正射影像为基准,融合遥感解译、地理信息及外业调查等技术方法,规定了从资料收集、时空基准统一、影像制作、解译标志建立到内业制图、外业调查、编辑整理的全流程操作要求。本规程建立了8个一级类、31个二级类、40个三级类的三级分类体系,并针对城镇开发边界内外设定了差异化的空间精度与最小图斑面积标准,明确了过程检查、最终检查及第三方检查的质量控制制度,确保成果数据的规范性、精准性与现势性,为生态系统动态监测与评估提供标准化支撑。
本规程将制图工作划分为初期制图与变化期制图,初期制图基于数字正射影像进行全覆盖信息采集,变化期制图则以上期成果为基础,通过叠加最新影像识别衍生与衍变图斑,以反映生态系统动态变化。在内业作业中,采用人机交互解译方式,遵循所见即所得原则,结合解译标志进行边界与属性判定,对内业难以确定的信息,则通过外业调查进行实地核查与补充,必要时结合激光雷达等数据辅助判别植被类型与高度。
本规程对数据质量提出了严格的量化指标,要求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空间精度控制在5米以内,以外控制在10米以内,一、二级分类准确率分别不低于90%和85%。在成果管理上,执行“两级检查”制度,过程检查须覆盖全部成果,最终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并可引入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复核,确保图斑拓扑关系、逻辑一致性及属性精度完全符合规范要求后才能汇交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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