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DB12/T1447-2025,自2025年07月05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和技术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天津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全链条技术流程与核心要求。本规范立足于天津市特殊的地震构造环境与工程地质条件,覆盖了从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近场区详查,到目标区断层勘查鉴定、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的全过程。在此基础上,本规范明确了概率地震危险性评价的计算模型与参数确定原则,并规定了目标区场地地震动参数的确定方法与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的要点。为保障成果的长期应用,本规范对技术服务系统建设,包括成果数据库的构成与人机交互服务功能,也提出了明确的技术指引,旨在为天津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提供统一、科学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要求从区域和近场区两个尺度展开地震活动性与地震构造的递进式评价。区域评价侧重于扩大范围内的地震活动时空特征、现代构造应力场及区域性断层的宏观分析,为近场区工作奠定基础。近场区则聚焦于对目标区有直接影响的地震构造,通过地质地貌调查与地球物理探测等手段,鉴定主要断层的活动时代、性质与分段特征。
本规范强调目标区断层勘查的精细化,要求在基岩区与覆盖区分别采用针对性方法查明断层展布与活动性。同时,通过布设控制性钻孔与开展岩土动力性质测试,建立三维土层结构模型,服务于地震反应分析。地震动参数确定需融合概率地震危险性分析与土层地震反应计算,最终提供多概率水准、可供规划使用的场地地震动参数分区图,并明确设定场点的参数选取规则。
本规范要求对活动断层错动、砂土液化及软土震陷等主要地震地质灾害进行多概率水准下的精细评价,并编制相应的灾害风险图件。为落实成果应用,规范规定建设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系统,其成果数据库须涵盖从基础资料到地震动参数的全套数据,系统应具备为设定场地提供地震动参数、时程及地质灾害初步评价结果的交互式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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