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技术规范第5部分:生活垃圾焚烧》DB12/T1450.5-2025,自2025年07月0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内容、编制工作程序及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生活垃圾焚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掺加生活垃圾质量超过入炉(窑)物料总质量30%的工业炉窑以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专用焚烧炉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参照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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