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内河航道工程生态设计规范》DB34/T5180-2025,自2025年06月0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内河航道工程生态设计的基本规定、总体要求、岸坡生态设计、水质保护设计、水生境优化设计、景观美化设计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内河航道工程的生态设计,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本规范规定了内河航道工程生态设计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本规范以岸坡生态化、水质保护、水生境优化和景观美化为核心目标,将生态保护理念全面融入航道工程设计全过程。本规范确立了避让、减缓、补偿和重构的层次原则,强调在保障航道功能与工程稳定的前提下,统筹协调航道建设与生物生境保护的关系。在具体设计要求上,本规范从工程前期生态预评估入手,系统提出岸坡生态结构选型与植物配置、水污染控制与疏浚土综合利用、河流连通性修复与生物栖息地重建、景观构建与地域文化融合等多方面的技术规定,旨在营造三维立体生态空间,实现河清岸绿、人水和谐的内河航道生态格局。
本规范要求护岸工程优先选用生态型结构和材料,根据水动力条件差异采取分区防护策略。水上部分注重植物生长与景观融合,水下部分营造急流、缓流等多变水流生境,并提供了预制混凝土透水箱、钢丝石笼、生态鱼巢砖等多种生态护岸结构的关键技术指标。植物选取遵循水文分带原则,上部常青、中部混交、下部耐淹,通过多种类组合搭配构建立体植被群落。
本规范从水污染控制和水生态修复两个维度提出系统性保护措施。一方面对锚地、服务区的污水收集处理和疏浚施工的悬浮物控制作出规定,鼓励疏浚土上岸用于生态固滩、湿地建设等综合利用;另一方面针对工程导致的生境受损,提出鱼道建设、人工鱼巢设置、水下植物群落修复和增殖放流等补偿方案,确保河流物质交换畅通和生物群落重建。
本规范要求景观设计充分挖掘地方文化内涵,将航道轴线与沿线城镇、风景名胜区有机串联。在保障行洪通航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常绿与落叶树种混交、慢行道与水体地形结合、照明防眩光设计等手段,提升航道景观的观赏性与公众亲水舒适度,严禁侵占河流自然滩地,切实维护河流生态本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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