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6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为规范近零碳服务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期评价工作,编制完成《近零碳高速公路服务区技术指南建设要求与运营期评价》(送审稿)。
本文件规定了近零碳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建设要求与运营期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近零碳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改(扩)建,城市快速路可参考使用。
本指南作为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指导性技术文件,旨在为近零碳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规划、设计、建设与运营期评价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本文件立足广东省资源环境特点,围绕场地布局、建筑能效、设施设备节能、可再生能源应用及碳排放核算等关键环节,构建了覆盖全流程的技术与管理要求。本指南明确以降低服务区运营能耗与碳排放为核心目标,通过技术性减排与措施性减排双路径,推动服务区实现碳排放趋近于零,并建立了以碳减排率和碳抵消率为核心指标的五级评价体系,为服务区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可量化的衡量标尺。
本指南从源头减碳与末端消纳出发,系统规定了近零碳服务区的建设要点。在场地布局上,强调因地制宜、保护原生生态与优化微气候,要求充电设施配比不低于小客车位的 15%,并预留扩容条件;在建筑本体上,注重自然通风采光、围护结构保温隔热及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设施设备方面,对节能型照明、高能效暖通空调、节水器具及电气设备能效等提出了具体量化指标,如要求通风空调系统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较现行标准降低 20%。能源系统建设则要求至少采用一种可再生能源技术,优先推进光伏发电自发自用,并鼓励构建光储充一体化微电网,提升清洁能源就地消纳水平。
本文件确立了以排放因子法为核心的碳排放核算体系,明确了核算边界限于服务区自身运营产生的直接与间接排放,不含过往车辆。核算范围涵盖电力与化石能源消耗、制冷剂与污水逸散排放以及可再生能源减排与碳汇吸收。本文件规定了碳减排率与碳抵消率的详细计算公式,要求评价以自然年为周期、由第三方机构实施,并需提交能耗数据报告、可再生能源发电凭证等完整材料佐证。评价等级依据碳减排率与碳抵消率的组合划分为五级,为服务区低碳化水平提供了统一的分类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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