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然资源政务一张图应用规范第3部分:数据共享交换》DB42/T2226.3-2024,自2024年5月2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自然资源政务一张图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的总体要求、数据要求及共享交换流程。本文件适用于自然资源政务一张图数据资源的共享交换。
本规范是湖北省《自然资源政务一张图应用规范》系列标准的第3部分,聚焦于数据共享交换环节,旨在为省内自然资源政务数据在不同部门间的高效、安全流转提供统一技术与管理依据。本规范明确了数据共享交换的总体要求、数据要求及完整流程,涵盖离线与在线两种共享方式,其中在线方式进一步细分为基于服务接口、文件和数据库三种技术路径。同时,本规范对共享交换的安全传输、访问授权、数据使用监管及参与各方职责均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数据在共享过程中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为构建全省统一、畅通的自然资源数据共享体系奠定基础。
本规范结合不同应用场景,规定了离线与在线两大类共享交换方式。离线方式适用于网络不通或涉密环境,通过存储介质完成拷贝;在线方式则适用于政务外网环境,通过接口调用、文件传输或数据库同步实现。为提升交换效率,本规范还制定了全量交换与增量交换策略,增量交换可依据时间戳或更新日志进行精准数据同步,以满足不同的业务时效需求。
安全要求贯穿数据共享交换全流程。本规范从传输安全、交换安全和数据使用安全三个层面建立防护体系,包括强制采用令牌机制、遵循最小化授权原则、对交换双方进行身份认证及保障通信保密性等。在管理层面,本规范界定了数据管理方、使用方和平台管理方的三方职责,要求建立数据使用行为记录与异常告警机制,确保每项数据共享操作均有据可查、全程受控。
本规范对纳入共享交换的数据提出了明确分类与组织要求,将数据划分为空间基础地理、调查监测、空间规划及管理四大类,并规定了矢量、栅格等不同格式的具体交换标准。在在线共享流程中,本规范分别详述了接口申请与授权、文件自动分发与断点续传、数据库配置与同步频率等操作细节;离线共享则确立了通过《数据使用申请表》进行审批和凭证留存的规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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