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5日,《海水淡化浓海水排海生态影响评价指南》行业标准现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提供了海水淡化浓海水排海生态影响评价的指导,给出了评价的准则、主要内容和工作程序有关信息。本文件适用于海水淡化项目选址阶段、运行阶段浓海水排海的生态影响预测和评价,扩建的海水淡化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指南提供了海水淡化浓海水排海生态影响评价的规范化技术指导,适用于新建海水淡化项目在选址阶段和运行阶段的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本指南确立了以盐度、温度和化学物质为核心风险因子的评价体系,明确了资料收集、现状调查、数值模拟、影响预测及保护措施等全流程工作程序。在评价过程中,本指南要求根据浓海水排放规模将评价等级划分为三级,并据此确定调查站位数量、监测频次及分析深度,同时强调了对海洋生态敏感区、重要水生生物“三场一通道”及珍稀濒危物种的针对性保护,以综合判定浓海水排海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否可接受。
本指南依据浓海水排放规模将生态影响评价划分为1级、2级和3级。1级与2级评价项目需开展广泛的现场调查和数值模拟,涵盖海水水质、生物生态及生物质量等全部评价要素,其中1级调查站位不少于16个,2级不少于10个,且生物生态站位须占全部站位的60%以上。3级评价项目则以资料收集为主,进行简要的综合影响分析。
本指南要求对浓海水排放造成的盐度、温度及化学物质扩散进行数值模拟,划定主要分析区和远场分析区,并系统预测对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游泳动物、生物多样性及特殊生境的影响。针对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鱼类和典型生物群落,本指南分别给出了“潜在影响小”的具体判定准则,以此作为衡量生态损害是否可接受的重要依据。
本指南规定,对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项目,应优先采取避让措施,尽最大可能避开海洋生态敏感区。无法避让时,须提出包括减少排水量、优化排水口布局、生态修复及生物资源补偿在内的减缓与补偿方案,并进行有效性论证。同时,应制定涵盖全生命周期的跟踪监测计划,在浓海水排放口及主要影响区域布设代表性站位,确保监测因子与评价因子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