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2.08.16-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pdf

2022年8月16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事项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

《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由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旨在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通知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类型,包括管护巡护、科学研究、适度旅游、生态修复等,并对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用海用岛的活动提出审批要求。同时,针对国家重大项目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情形,规定了项目范围和审批流程。此外,还强调了数据共享、监管力度及严格调整程序,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的有效执行与动态维护。

限制活动类型

通知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例如,科研、监测、适度旅游、生态修复等均被纳入允许范围。

审批与监管要求

对于涉及新增用地、用海、用岛的活动,需附省级人民政府认定意见;对于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情况,需经自然资源部预审并报国务院批准,同时落实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生态保护与修复

通知强调生态修复的重要性,要求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并对历史遗留问题如矿业权退出、人工商品林管护等提出具体处理方案。

数据共享与监管机制

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信息纳入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与生态环境监督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提升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第1页
第 1 页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第2页
第 2 页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8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