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田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查评价方法》MT/T1219-2024,自2025年06月25日起实施。
煤炭《煤田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查评价方法》MT/T1219-2024,自2025年06月25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煤田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查评价的总体要求、各阶段评价方法及成果提交规范。本标准适用于煤田地质勘查的普查、详查、勘探三个阶段,强调评价工作应与地质勘查阶段相适应,并鼓励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在普查阶段,本标准要求概略评价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条件,为煤矿建设远景规划提供依据;详查阶段则需初步评价,服务于矿区总体规划;勘探阶段要求详细评价,直接为矿井设计提供支撑。评价内容涵盖水文地质勘查类型划分、矿井涌水量预测、涌(突)水危险性评价、煤层围岩体质量与稳定性评价以及水源水质与资源量评价等核心环节。各阶段评价指标、方法与等级逐级递进、逐步精细,勘探阶段成果需单独提交报告并履行审批与汇交程序。
本标准将煤田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查评价划分为普查、详查、勘探三个阶段,分别对应煤矿建设远景规划、矿区总体规划和矿井设计的不同需求。评价工作应遵循与地质勘查阶段相适应的原则,勘探阶段要求采用两种及以上方法进行评价,以确保结论的可靠性。
水文地质评价围绕勘查类型划分、涌水量预测、涌(突)水危险性评价和水源评价展开。普查阶段进行概略划分与推断性评价;详查阶段初步预测矿井涌水量,并对充水含水层富水性进行分级;勘探阶段则进一步划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采用导水裂缝带法、突水系数法等多种方法对顶板与底板涌(突)水危险性进行分区评价,并预测先期开采地段及全矿井涌水量。
工程地质评价聚焦于勘查类型划分与煤层围岩体质量评价。评价方法包括定性与定量两类,定性指标涉及岩石坚硬程度、岩体完整程度及结构面结合程度;定量评价则采用岩石质量指标(RQD)、岩体质量系数(Z)、岩体质量指标(M)和岩体基本质量指标(BQ)等方法。勘探阶段要求定性与定量方法各采用至少两种,以全面评定围岩稳定性和岩体质量等级。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为煤田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查评价提供了统一、规范的技术依据,显著提升了评价工作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该标准首次按普查、详查、勘探三阶段构建了层次清晰、内容递进的评价体系,使不同勘查深度的评价目标与任务更加明确,避免了以往评价深度与阶段不匹配的问题。该标准整合了多种成熟的评价方法,如导水裂缝带法、三图双预测法、突水系数法、脆弱性指数法等,并明确其适用条件和技术要求,有助于减少方法选用上的随意性,提高评价结论的科学性和可比性。该标准将煤层顶底板涌(突)水危险性评价和岩体质量定量评价置于突出位置,顺应了煤矿安全开采对地质保障技术日益增长的精细化需求,对指导矿井水害防治和巷道支护设计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同时,该标准对评价成果的内容、格式及审批汇交程序作出规定,有利于成果的规范化管理和后续利用,为煤炭资源的安全高效开发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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