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基坑复合立柱技术规范》DB37/T4851-2025,自2025年06月2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基坑复合立柱的设计、芯柱的制作、吊运和堆放、施工及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地铁等基坑工程中复合立柱的设计、预制、施工和质量验收。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基坑复合立柱技术的全流程要求,涵盖设计、制作、施工与质量验收各环节。本规范以预制芯柱为核心构件,明确其在基坑支护阶段作为临时支柱、后期通过增大截面形成永久结构柱的双阶段设计原则,强调支护与使用阶段应分别按相应工况进行计算。在芯柱制作方面,本规范要求采用工厂化预制、钢模板成型,并对截面尺寸、长细比、锚筋设置及接头构造提出具体参数。施工部分规定了从成孔、钢筋笼吊装、芯柱下放到混凝土压灌的完整工序,特别对采用接柱平台或导向支架进行芯柱定位与固定作出详细要求。质量验收则从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面,对预制芯柱制作、立柱桩施工及复合施工各阶段实施逐项检查。
本规范确立预制芯柱与复合立柱的双阶段设计方法,支护阶段芯柱按偏心受压构件计算并考虑吊装内力,使用阶段则按永久框架柱受力分析。构造上要求方形截面边长不宜小于400mm、圆形直径不宜小于500mm,长细比不宜大于25;预制芯柱与外包混凝土间须设预留锚筋,外包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100mm且强度等级不应低于芯柱;芯柱锚入立柱桩长度不宜小于芯柱边长或直径的4倍,同时规定了立柱桩嵌入底板长度及主筋锚固要求。
本规范规定预制芯柱须采用工厂化制作,单节长度不宜超过15m,柱身混凝土应一次性连续浇筑密实;接头应设在受力较小截面,不同芯柱接头不应处于同一高程。吊点按跨间正弯矩与支点负弯矩相等原则布置,厂内起吊需待强度达设计值70%,运至现场须达100%。堆放场地须平整坚实,可按规格及施工顺序分别堆放,叠层堆放不得超过2层,下部须设垫木分层放置。
本规范要求根据桩型与地层条件选择成孔工艺,并在既有地面施工定位平台以精确控制平面位置与标高。钢筋笼主筋内侧净距须满足公式计算要求,预制芯柱与钢筋笼之间采用直径不小于16mm的连接钢筋焊接形成柔性连接。芯柱分节可采用端板焊接、角钢焊接、啮合销连接或螺纹连接等方式,下放时须确认预埋件方位正确;采用送柱器或截柱工艺时,须确保送柱器刚度与截面匹配,或通过导向支架及预埋螺母实现精准固定与定位。
本规范要求基坑开挖须采用无水作业,按分层、分块、对称原则进行,芯柱周边0.5m范围人工开挖。复合施工时须对芯柱凿毛至凹凸差不小于6mm并清洗干净,预留锚筋掰直后绑扎梁板钢筋,复合面宜增强界面粘结强度。质量验收实行分阶段检查:预制芯柱制作须全数检查外观质量、预埋件及钢筋骨架偏差;芯柱安装的平面位置、标高与垂直度为主控项目;复合施工前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重点检查复合面质量与钢筋连接方式。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