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3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为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相关专项规划指导约束作用,指导市县做好空间类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工作,编制山东省《市县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空间性内容编制审查入库技术导则》(试行)。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规范山东省市县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空间性内容的编制、审查、入库工作。涉密专项规划应符合相关保密规定。本导则所指市县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主要包括: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教育、医疗、文化、养老、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以及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文物保护、矿产资源、耕地、林地、湿地、海岸带等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专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