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厕所粪污处理技术导则》NY/T4701-2025,自2025年05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厕所粪污的基本要求,以及分散式处理和集中式处理.本文件适用于农村厕所粪污处理技术选择和粪污处理设施新建与改建.
本导则立足农村实际,系统构建了厕所粪污处理的技术体系,遵循安全、卫生、低碳、环保、经济、适用的原则,以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为导向。本导则将处理模式明确划分为分散式与集中式两大路径,覆盖了从单户到整村的多元场景,并强调粪污处理设施应与农村厕所同步建设,处理过程须避免二次污染。本导则对化粪池、贮粪池、沼气池、堆肥设施及一体化生物处理设施等关键技术的适用条件、设计建造与运行维护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明确了集中收集、储存与协同处理的规范,为农村厕所粪污的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提供了全流程的技术指引。
本导则明确,对于布局分散、规模较小或缺乏污水管网的居住点,宜采用分散式处理。本导则详细规定了水冲式厕所应配套化粪池或沼气池,旱厕应配套贮粪池或堆肥设施,并特别强调生活杂排水不应进入化粪池等设施,以免干扰粪污的无害化进程。各类设施处理后的粪污与出水均需符合相应的无害化与排放标准,优先用于农业生产。
本导则规定,居住集中且粪污产生量大的村庄宜采用集中式处理。收集环节必须使用管道、暗渠或抽运等密闭方式,严禁明沟明渠输送。本导则提出了集中储存处理与集中协同处理两种模式,后者鼓励厕所粪污与生活杂排水、畜禽养殖废弃物等的协同处理,并分别对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沼气工程及堆肥工程的适用条件和技术标准作出了清晰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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