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维保管理规范》DB36/T1086-2025,自2025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的一般规定、技术要求、维保管理的实施、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
本规范是江西省针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定的地方标准,替代了2018年旧版,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一般规定、技术要求、实施流程、质量管理及档案管理等全过程管理要求,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保管理。本规范明确物业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委托符合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维保工作,要求双方签订合同、进行技术交底,并按月、季、年度周期执行巡查、检查测试、维修、保养等工作。同时,本规范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故障维修时限、报告书出具及信息公示等环节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引入物联网技术以提升管理效能,旨在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本规范规定,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业条件,指派持证人员按规程操作,并对维保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共用设施的产权单位,须通过协议明确统一管理责任,确保维保工作不遗漏、不重叠。
本规范将维保管理分为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保养两大板块。日常管理涵盖24小时消防控制室值班和分类别巡查;定期维护保养则从合同签订、技术交底、服务准备入手,明确首次保养须按年度标准执行,后续每月至少一次,年度进行一次全面保养。维保过程须如实记录测试数据,故障排除后需进行功能试验,并在7日内出具规范报告书。
本规范要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设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对服务质量进行审核把关。机构应储备易损件、配备检测设备并定期计量检定,同时建立维保服务平台对执业过程实施全程监管。档案管理方面,明确了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各自的存档内容与年限,其中维保合同、报告书等关键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原始技术资料则须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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