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6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规范》国土壤普查办发〔2025〕3号。
附件: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规范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中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的技术流程与方法,涵盖区域划分、指标选取、权重确定、隶属度计算、综合指数评定及等级划分等完整技术环节。本规范将全国耕地划分为九大区域,构建了涵盖立地条件、理化性状、养分状况和农田管理四个准则层的评价指标体系,包含地形部位、有机质含量、耕层质地等基础性指标与海拔高度、盐渍化程度等区域补充性指标,并引入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权重、运用模糊数学方法计算隶属度,最终通过累加法得出耕地质量综合指数并划分十个等级。本规范还对土壤健康状况调查、耕地质量综合评估以及粮食生产潜力评估作出规定,为普查成果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本规范从四个准则层筛选评价指标,其中基础性指标十项、区域补充性指标五项,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权重确定采用层次分析法,通过建立层次结构模型、构造判断矩阵、层次单排序与总排序及一致性检验等步骤,分区确定各指标权重值。
本规范以耕地质量综合指数为依据,采用等距离法将耕地质量划分为一至十等。在等级划分基础上,结合土壤清洁程度调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查明主要障碍因素,提出培肥改良与治理修复对策。同时依据综合指数与产能水平的对应关系,评估耕地年度及单季粮食生产潜力。
该规范是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转化应用的关键技术文件,为统一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标准提供了系统性依据。该规范将全国划分为九个评价区域,充分考虑了不同区域耕地特点和土壤类型差异,确保了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比性。通过建立涵盖立地条件、理化性状、养分状况和农田管理的多维度指标体系,并引入层次分析法与模糊数学方法,该规范实现了耕地质量评价从定性判断向定量化、标准化的重要转变。该规范的发布实施,有助于全面摸清我国耕地质量家底,准确掌握各级耕地的数量、分布及主要障碍因素,为耕地保护、质量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粮食安全保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同时,该规范将耕地质量等级与粮食生产潜力评估挂钩,为区域粮食生产能力测算和农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可操作的技术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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