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高海拔地区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技术规程》DB5307/T 40-2022,自2022年8月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高海拔地区草原生态修复措施、草原经营管理、草原利用、效益监测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丽江市海拔1500 m~3500 m退化草原的生态修复。
云南省丽江市发布的地方标准《高海拔地区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技术规程》DB5307/T 40-2022,系统性地规范了高海拔地区退化草原的生态修复流程和技术要求。该规程适用于海拔1500米至3500米范围内的退化草原,涵盖生态修复措施、经营管理、利用方式及效益监测等关键环节。内容详细规定了人工种草、草地改良、围栏建设、划区轮牧、休牧和禁牧等具体操作方法,并对草种选择、播种量、整地方式、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技术细节进行了明确指导,旨在提升草地质量、增强生态功能、促进可持续发展。
规程提出在中、重度退化草地实施人工种草,采用多年生黑麦草、鸭茅、白三叶等草种,混播比例为禾本科与豆科6:4或7:3,播种量控制在37.5kg/hm²至45kg/hm²之间,结合土壤测试进行测土配方施肥。
对于轻度退化草地,采用松土改良、浅翻耕、草地封育和补播等方式进行修复。同时,针对不同草地类型制定相应的施肥方案和管理措施,以改善土壤条件、提高牧草产量和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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