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7日,自然资源部发布海洋行业标准《中国近海标准海洋断面调查资料报送技术规程》(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中国近海标准海洋断面调查资料的报送内容、格式、成果汇总检查以及报送方式、流程和时限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中国近海标准海洋断面调查资料的整理和报送等过程。
本规程规定了中国近海标准海洋断面调查资料的报送内容、格式、汇总检查、方式、流程及时限等全链条技术要求,适用于相关调查资料的整理与报送工作。本规程将报送内容划分为原始资料、成果数据、文档报告和其他资料四大类,涵盖了从仪器自记原始数据、人工观测记录到航次报告、资料处理报告等各类材料的收集范畴。在格式方面,本规程对成果数据的标准格式文件规定了统一命名规则和严格的记录格式,针对温盐、海流、气象、化学等六类观测资料分别制定了附录中的细节规范,并对元数据报送作出明确要求。本规程还规定了电子载体的组织目录结构、逐级审核报送机制,以及观测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报送的时限要求。
本规程构建了从原始记录到成果数据的完整报送内容体系,重点明确了标准格式数据的文件命名、记录格式与质量控制要求。通过对六类海洋观测资料分别设定附录中的记录格式,并对数据项的对齐、缺省补充、质量符添加等细节作出统一规定,确保了多源断面调查资料的规范化整合。
本规程对电子介质的载体形式、目录结构设定了标准化的组织方式,要求按主目录与分目录的层级整理各类资料。同时,规定了承担单位、区域管理中心、国家管理中心逐级审核的报送流程,并明确了观测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报送的时限,从制度上保障资料的完整性与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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