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加强辽宁省城市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印发《辽宁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辽住建〔2025〕41号。
本次规划的主要内容为:城市内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及相关管理等要求。建筑垃圾是指工程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及装修垃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