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4403/T63-2025,自2025年03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治理原则、前期准备、沟通协调、噪声监测、施工工艺和设备选型、施工场地布置、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行为控制措施、特殊规定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拆除工程以及道路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水务工程(疏浚、挖泥除外)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场所产生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本文件不适用于抢修、抢险、应急、救灾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污染防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