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绿色变电站评价标准》DB1331/T106-2025,自2025年05月14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雄安新区110kV、220kV及500kV电压等级的变电站绿色性能的评价。评价应满足安全、绿色、低碳要求,应采用“四节一环保”措施,与雄安新区总体规划协调,结合气候、环境、经济、资源等特点,对绿色变电站全生命周期进行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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