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0日,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赣办发〔202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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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动方案以2022年至2024年为实施周期,围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与规范管理作出系统部署。本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慎推进、“三权分置”的总原则,以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完善宅基地制度体系为核心,将全省县(市、区)划分为国家试点县、规范管理先行县和基础工作夯实县三类,分类探索、分步实施。本方案旨在通过夯实调查摸底、规划编制、确权登记等基础工作,系统推进所有权行使、资格权保障、使用权流转、自愿有偿退出、有偿使用及收益分配等关键制度的探索与建设,同时健全审批制度与监管机制,力求到2024年底,全省宅基地管理更加规范,形成具有江西特色的“三权分置”实现路径和改革成果,为全国宅基地制度改革贡献江西力量。
分类推进改革试点与基础夯实
本方案将全省县域划为三类,差异化设定目标与任务。国家试点县重在完成基础工作并形成突破性制度成果,特别要在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中作示范;规范管理先行县侧重健全管理体制、盘活闲置宅基地并率先出经验;基础工作夯实县主要完成底数摸清、村庄规划编制、确权登记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阶段性目标,全面健全审批监管制度,为规范管理奠定基础。
系统性构建宅基地制度体系
本方案从产权制度的关键环节着手,部署了九大试点内容。重点包括完善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职责;探索资格权认定登记,细化分户取得宅基地的条件与替代实现路径;鼓励通过自营、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盘活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同时,对历史形成的“一户多宅”和超面积占用等问题,探索由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有偿使用与自愿有偿退出,并健全收益在集体与农民间的分配机制,确保农民长期分享增值收益。
建立全流程审批与立体化监管机制
本方案要求强化乡(镇)政府宅基地审批主责,建立“一个窗口”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审联办的审批制度,并制定办事指南以方便农民。在监管方面,本方案着力构建县乡监督、村级协管的立体化体系,赋予村级协管责任,整合强化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对宅基地和农房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管,同时注重数字化手段的应用,推动实现审核审批监管的信息化与智能化。
该行动方案是江西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性指导文件,其系统性和阶段性安排对全省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激活农村土地资源具有深远意义。该方案以推广“余江经验”为抓手,通过将全省县域划分为三类,实施差异化、渐进式改革,有效避免了“一刀切”可能引发的风险,为改革平稳落地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其推动的资格权认定、使用权流转和有偿退出等机制,有望实质性破解农村长期存在的宅基地闲置浪费与农户合理居住需求保障并存的矛盾,为盘活农村沉睡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产业发展释放空间。同时,该方案将宅基地制度改革与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强化了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效应。通过建立健全联审联办、动态巡查和数字化监管机制,该方案显著提升了基层对农村土地的管理效能,有助于从源头遏制违法建设。这一系列探索不仅能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江西样本”,也对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优化乡村空间格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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